哈尔滨商业大学药学院(药物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一志愿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作者: 时间:2025-03-23 点击数:

哈尔滨商业大学药学院(药物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一志愿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哈尔滨商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一志愿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结合学院(中心)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一、复试分数线、招生计划数

(一)复试分数线

执行国家下达的《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考生对应的学术学位类或专业学位类分数线。根据教育部有关要求,一志愿上线生源充足的,进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符合教育部规定加分政策的考生,由考生向药学院(药物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提交相关佐证材料,药学院(药物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报研究生学院审定。

(二)拟招生计划数  

中药学(100800)计划招生65人;中药(105600)计划招生18人;生物与医药(086000)计划招生14人。  

二、资格审查

(一)考生提交材料要求及相关联系方式

复试前考生须提交复试资格审查材料,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进行复试。提交材料时间:3月28日07:00-08:00,提交材料地点:哈尔滨商业大学南校区主楼230室;提交材料接收人:梁伟老师,联系电话:0451-84838207。

(二)考生需要提交的复试材料

1.准考证;

2.居民身份证;

3.本人签字的《诚信复试承诺书》;

4.往届毕业生还需提交毕业证、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应届本科毕业生还需提交学生证、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认证报告》,其毕业证书将在入学审查时提交;

6.应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考生还需提交《课程合格证明》,网络教育考生须提交网络高校开具的在籍证明。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考生还需提供本人签名的《未取得毕业证人员报考知情书》;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除按上述往届或应届毕业生提交材料外,还需提交《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8.符合“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等政策性加分的考生,除按上述往届或应届毕业生提交材料外,还需提交相关佐证材料;

9.加盖考生本科毕业院校公章的大学学习成绩单;

10.大学英语四级证书、大学英语六级证书、专业技能或资格证书、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材料考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性提供

11.考生可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进行学历或学籍认证。如考生提供虚假材料,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三、复试工作

(一)复试形式

一志愿复试采取现场复试形式。每名考生复试时间10-15分钟。

(二)复试时间和地点

1.面试时间:3月28日08:30,地点:哈尔滨商业大学南校区主楼230室

2.笔试时间:3月28日13:30,地点:哈尔滨商业大学南校区主楼404室

(三)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能力考核、外语能力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三个部分。复试成绩满分100分,其中:专业能力考核80分,外语能力考核10分,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10分。通过考生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查。

1.专业能力考核包括笔试70分)和面试(10分)两部分,满分80笔试考试按照《哈尔滨商业大学2025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公布的科目进行,考试时长2小时。面试部分主要考察大学阶段学习基本情况,考生对本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以及利用所学理论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专业发展动态的了解,对本专业领域研究工作的前沿动态的了解以及参与与本专业相关的科学研究情况等内容

2.外语能力考核(10分)。主要考核考生基本听说能力,包括语言准确性和规范性、话语的长短和连贯性、语言的灵活性和适合性等。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10分)。考察考生言行举止、表达礼仪等人文素养;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等情况;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等方面的表现情况

4.加试科目

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每科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两科成绩单独记分,不计入复试成绩。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

四、录取工作

(一)录取原则

出现如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

1.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规定条件、考试违纪、替考及政治思想道德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不予拟录取。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为复试成绩不合格,不予拟录取:

1)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

2)复试内容中任一部分成绩低于及格线(专业能力考核满分80分,按60%折算及格线为48分。外语能力考核满分10分,按60%折算及格线为6分。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满分10分,按60%折算及格线为6分);

3)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科目中的任何一门成绩低于60分;

4)未在规定时间按要求完成复试考核内容;

5)面试采取“全票否决制”,即所有复试专家组成员均认为该考生不具备录取条件,可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6)考生拟录取后没有按规定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拟录取名单的确定

复试结束后,按照考生的综合成绩排名,确定拟录取名单,并上报研究生学院审定,研究生学院审定后,于哈尔滨商业大学研究生学院网站对拟录取考生进行公示。

综合成绩=(初试成绩÷5)×70%+复试成绩×30%。

(三)体检

考生的体检相关事宜在拟录取后,由学校统一安排进行。

五、注意事项

(一)被录取的考生,在入学后的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的人事档案、政审材料、身体状况等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

(二)复试相关工作安排请关注哈尔滨商业大学研究生学院网站及药学院(药物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网站。

六、相关联系方式

药学院(药物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咨询电话:0451-84838207,18845110958(梁伟老师),邮箱:290974423@qq.com

研究生学院咨询电话:0451-84892021,咨询邮箱:hsdyanzhao@163.com

研究生学院监督、举报邮箱:hsdyzbzs@163.com

学校督查组监督、举报电话:0451-84865256

举报邮箱:hashangdajiwei@126.com

                 

                 哈尔滨商业大学药学院(药物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2025323


Copyright © 2018 哈尔滨商业大学 黑ICP备05005923号 邮编:150028
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通达街138号